学院进行党史学习教育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
暨党总支扩大会议
5月8日下午,学院党总支于行政楼626召开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体学习暨党总支扩大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论中国共产党历史》(节选)以及习近平在清华大学考察讲话等内容。学院党总支书记于雷主持学习并讲话,院长曹慧、副院长马志庆,党总支副书记闵巍巍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中央修订颁布《条例》,目的是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是高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于雷同志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学院要抓好《条例》和《规定》的贯彻落实,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此外,会议还就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讲话进行了广泛讨论。与会同志纷纷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一篇指导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献,深刻揭示了新时代高等教育的历史使命,我们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划出的重点真抓实干,善用习近平总书记教给的方法开拓进取,将党史学习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起来,将党史学习与服务师生、化解难题结合起来,我们要勇担中医药传承发展的重任,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而不懈奋斗!
会议还结合学院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学习月活动和基层党建“书记项目”进行了研讨,并就2021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审核。
办公室主任、团总支(学工办)书记(主任)、组织员、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